沁县农商银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圆满举行

黄河新闻网长治讯:4月26日,沁县农商银行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董事长米华伟主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长王亚芬主持监事会。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参加了相关会议,并对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图为:沁县农商银行年度股东大会现场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米华伟向全体董事通报沁县农商银行年度监管情况,工作人员重点对《沁县农商银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沁县农商银行经营方针和未来三年战略发展规划(草案)》等6项议案进行了说明。参会董事审议了《沁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支农支小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和年度支农支小工作实施方案(草案)》等33项议案,全部形成了决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沁县农商银行年度会计决算方案及决算执行情况报告(草案)》《沁县农商银行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等30项议案,全部形成决议。

随后,在沁县农商银行后院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会上,米华伟向股东会作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沁县农商银行行长王晓英向董事会作了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王亚芬向大会作了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大会审议通过了《山西沁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草案)》等7项议案。

参会股东及代理人通过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参会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审议事项内容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进行见证。

沁县银保监管组组长白慧芬向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年度股东大会、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针对今后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规范“治会”。按照监管要求,规范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建立健全“三会”议事规则,要明确各董事决策主体职责,主动与股东进行沟通,强化尽职履职意识,确保行策渠道畅通,决策流程规范高效。二要严格“治权”。公司治理最核心的内容是保证“三会一层”独立运作、有效制衡,合理分配各决策主体权力,确保分工明确,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在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同时,要加强与股东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股东需求,最大化保护各位股东最基本利益。三要勤勉“治事”。要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人员的履职意识,建立履职评价体系,明确尽职标准,做好履职工作。促进董事、监事运用自身特长,为沁县农商银行发展出谋划策。针对银保监颁发的相关办法及准则,要及时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培训学习,在股权管理、关联交易管理方面要再提高,不断强化行内管理人员和董事监事的履职能力。不断完善制度,提升履职能力,为沁县农商银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下一步,沁县农商银行将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高管团队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落实会议各项决议,以砥砺奋进的姿态、扎实苦干的作风、争先创优的锐气,为实现乡村振兴再做新的贡献,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谱写新的宏伟篇章。(张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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