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自然禀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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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千百年来,养育了无数炎黄子孙,孕育了古老而伟大的中华文明。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实地考察黄河,多次就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为黄河保护立法提供了指引和遵循。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黄河保护立法列入立法计划。

4月9日至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围绕黄河保护立法开展调研,第一站选在黄河流域省份陕西。

调研组指出,黄河保护立法,要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体现到法律条文中。

4月9日,调研组首先来到陕西榆林佳县调研。这里地处黄河中上游,县城建在山包上,黄河在城中穿行。周围曾经沙化严重,经过持续治沙造林,而今已是草木新绿、生机盎然,生态环境有了很大改善。

榆林几个县的同志向调研组反映:大量遗留矿山压占土地,对土壤、植被、地下水含水层造成很大破坏,采空区、沉陷区既涉及地表生态又危及生命安全,亟须采取土地复垦利用、矿山植被重建、空陷区块治理等措施,实现矿区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和提升。调研组表示,要通过调研,以法治方式推动解决这些问题。

调研组认为,黄河保护立法,主基调是保护和治理。只有保护好黄河、治理好黄河,才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最基本的保障,才谈得上高质量发展。

为凝聚立法共识,4月13日,调研组在西安召开了由黄河流域9省区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共商如何立法保护黄河。

座谈会上,黄河生态保护修复是大家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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