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发改环资〔〕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进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适应黄河流域水资源紧缺形势、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
一、推进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意义重大
一是适应黄河流域水资源紧缺形势的必然选择。黄河流域多年平均降水量毫米,流域人均水资源仅占全国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还担负着向海河、淮河和西北内陆河流域供水的任务,年均向外流域供水超过90亿立方米,占黄河流域供水总量的20%左右。为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黄河流域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远超过40%的合理阈值,导致地下水超采、湖泊湿地萎缩,河道生态流量不足等。
二是深化黄河流域节水行动的具体举措。近年,流域各省区各行业用水效率大幅提升,人均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亩均灌溉用水量等持续下降。但是,黄河流域适应于水资源短缺的产业结构体系还未形成,部分灌区仍存在用水粗放现象,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还不完善,农业节水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高效节水灌溉率不高,一般工业的生产工艺和关键环节还存在用水浪费现象。
三是推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黄河流域在我国经济社会格局中占具重要战略地位,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不仅关系本流域长治久安,还事关国家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生态安全。未来一个时期,黄河流域用水需求依然强烈,水资源制约作用将更加显著,亟需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保障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方案》对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提出更高要求
针对农业用水,《实施方案》明确“水资源短缺和超载地区调整种植结构,压减高耗水作物规模”。黄河流域是我国的粮食主产区,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占比大,农业用水始终维持在64%左右,持续高于全国平均占比。必须通过产业结构与种植结构的调整,实现水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
针对工业用水,《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沿黄重点地区拟建工业项目,一律按要求进入合规工业园区。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盲目上马”。统筹工业布局和结构,实现工业集约式发展,进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用水效率效益的全面提升。与当前国家正在推进的“沿黄重点地区高耗水工业项目入园”工作相统一。
针对人工生态用水,《实施方案》提出要“坚决遏制‘造湖大跃进’,黄河干支流严禁脱离实际建设人工湖、人造水景观”、“年均降雨量小于毫米地区,严格限制大规模种树营造景观林”。强调黄河流域严禁违背自然规律和城市发展规律,打着建设“生态文明”的旗号盲目圈水占水造绿。要把水留下来,维护自然水生态系统的健康。
针对非常规水源利用,《实施方案》提出“强制推动将非常规水纳入统一配置,实行区域配额管理,逐年提高利用比例,并严格考核”,更加明确和严格非常规水源利用的“配额管理”。黄河流域上中游地区分布着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矿井疏干水量大,《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推进陇东、宁东、蒙西、陕北、晋西等能源基地的煤炭矿井水综合利用。在矿井疏干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前提下,具备条件地区可推广用于农业灌溉”。
针对上下游水源空间配置,《实施方案》提出“坚持生态优先,大稳定、小调整,优化细化《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黄河“八七”分水方案),下游地区更多使用南水北调供水,腾出适当水量用于增加生态流量和保障中上游省份生活等基本用水需求”,明确了要优化黄河分水方案,从供水格局上促进水资源集约利用。
黄河流域节水的根本出路在于不断优化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以高质量集约式发展降低水资源承载压力。水资源节约利用与集约利用是辩证统一的。节约利用是实现集约利用的必备条件,集约利用是实现更高级节约用水的必由之路。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可以通过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妥善处理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赵勇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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